前言 · 職權 · 行政組織 · 立法委員. 理由書 · 依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行政院應對立法院負責。 · 行政院設院長、副院長各一人、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;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;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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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 · 職權 · 行政組織 · 立法委員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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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由書 · 依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行政院應對立法院負責。 · 行政院設院長、副院長各一人、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;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; . 前言 · 職權 · 行政組織 · 立法委員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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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副院长 : 1970å¹´å°æ¹¾ Wikiwand - 前言 · 職權 · 行政組織 · 立法委員.. 理由書 · 依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行政院應對立法院負責。 · 行政院設院長、副院長各一人、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;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; . 前言 · 職權 · 行政組織 · 立法委員.
理由書 · 依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行政院應對立法院負責。 · 行政院設院長、副院長各一人、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;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; 行政院. 理由書 · 依憲法第五十七條規定行政院應對立法院負責。 · 行政院設院長、副院長各一人、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;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; .